根据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其中,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限得到了提高。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而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此外,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于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以上浮40%。
此次政策调整还规定了贷款期限的限制。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得超过68岁。
此外,对于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情况,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按首套住房认定。对于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此次政策调整还涉及到租房提取额度的提高。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以上政策调整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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