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购房贷款额度和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同时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房贷款额度进行了上浮。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
购房贷款额度调整
根据新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而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160万元。
首付款比例调整
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生育二孩购房贷款额度上浮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贷款期限和年龄限制
根据新政策,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
购房认定和租房提取限额调整
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居民家庭,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按首套住房认定。而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此外,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以上就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政策调整能够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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