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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 首套贷款最低首付比为20%
11月19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根据通知,对于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于已经结清住房贷款并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而对于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这一政策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方式
通知中明确了家庭名下住房套数的计算方式。根据解读,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市的住房,不计算外地住房。此外,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将不再影响住房套数的认定。同时,购买广州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人,将不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政策的影响和意义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广州市的楼市将产生重要影响。首先,将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的负担减轻到最低20%的首付款比例,有助于降低购房门槛,提高购房者的购房能力,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其次,对于已经结清住房贷款并且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政策要求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这有助于减少购房者的负债压力,稳定市场。最后,对于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政策要求4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这一要求将更加严格,有助于控制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总的来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将根据购房人家庭的情况,确定不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购房门槛,减轻购房者的负担,稳定市场,并且有助于控制房地产市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