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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就业或创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入户广州的条件将有所变化。
在这7个行政区就业或创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
一、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单证),或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
(二)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三)申报时须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政策有效期为5年。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报材料
2、*簿
3、身份证
4、*地址材料
5、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证书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6、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如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核查、网络核查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登录申办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用人单位确认,用人单位在申办系统确认提交后由对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请人应进行现场核验:
(一)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目录内的失信人员;
(二)审核部门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认为应核验原件的人员;
(三)审核部门在审核中发现问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