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房同步销售配建车位车库政策出台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商品房业主购买车位车库的需求,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项目可以按规定与配建车位车库同步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车位车库同步销售方案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建筑区划内业主,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单独公示相关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同步购买配建车位车库,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销售。车位车库销售款项将纳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根据《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指引》,建筑区划内可用于销售的车位车库数量不得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购买房屋的业主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
如果车位车库数量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剩余的车位车库出售给需要购买更多车位或车库的业主,前提是保证尚未购房的业主可以购买可售配建比例数量的车位或车库。
该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确保业主有选择购买或不购买车位车库的权利。如果业主选择购买车位车库,双方应当签订车位车库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购买款项将纳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接受监管。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这一政策旨在满足业主购买车位车库的需求,同时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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