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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具体要求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1-02 22:32:35

酝酿3年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正式印发,今年5月1日起正式试行,今后广州将不再存在廉租房说法,所有租赁型保障房都统一为公租房。广州公租房申请有何要求?广州首度提出按家庭人口数调节公租房准入收入门槛,其中单身户月收入不超过2066元即可申请。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较高月收入可达2066元

1.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 收入、资产要求

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1人户低于24795元(即人均月收入2066元);2人户低于45458元(即人均月收入1894元);3人户低于61989元(即人均月收入1721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即人均月收入1550元)。

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3万元;2人户低于24万元;3人户低于3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3. 住房要求

(1)住房困难标准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2)房产变动情况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解读:

约6.02万人可享公租房保障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与之前的保障政策和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公租房准入条件中的收入线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收入层次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此次不再“一刀切”规定收入门槛,这主要是借鉴世界银行、香港、北京、上海等地区和组织的做法,考虑到家庭人口数量可形成消费的规模效应,如大家庭共用厨房、厕所等基本设施,可节省共用性家庭消费品开支,家庭规模越大,所需要的人均家庭基本收入越少。

据初步估算,广州有近6.02万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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